土地开发权转移制度在禁限建区管控中的应用研究
2015-10-15分类号:F301
【部门】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 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
【摘要】快速城镇化进程中,乡村成为城市禁限建区的主要组成部分,在城乡二元土地制度下,为了保护耕地和基本生态用地,有限的建设用地指标多被用于城市建设,严格的建设用地管制忽视了乡村正当的发展诉求,农用地流转过程中利益平衡机制的缺失导致规划失效。开发权转移制度作为国外一项成熟的规划控制手段,在禁限建区管控中能发挥利益杠杆作用,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基于中外实践比较和成功经验总结,运用市场化手段,我国开发权转移制度可更广泛应用于禁限建区内的农业、生态与历史资源保护。我国土地制度确立了集体土地享有"存量土地开发权"与"潜在土地开发权"。引入开发权转移制度,针对禁限建区优化存量、严控增量的土地管控要求,一方面对原...
【关键词】开发权转移 禁限建区 管控 乡村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S支持的多尺度城市三区划定方法及其应用研究”(项目编号:51278384)
【所属期刊栏目】现代城市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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