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与土地产权的理论研究
2015-08-05分类号:F299.23;F812.42
【部门】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摘要】依据马克思关于政治权力和财产权力及其相互关系的理论,对国有土地既可凭借国家的财产权力而收租,也可凭借国家既是政治权力的主体,又是财产权力的主体采取"租税合一"为税收的形式,对国有土地征税勿需改变所有制性质,对国有土地征税是理所当然的。
【关键词】国有土地 地租 租税合一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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