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宏观调控法规制
2015-11-25分类号:D922.291
【部门】吉首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中南大学法学院
【摘要】因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而引发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不足,不仅契合了宏观调控法产生的社会根源,而且还符合宏观调控法的价值取向和实施机制。为缩小城乡体育公共产品供给上的差距以及克服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上的区域性失衡与结构不合理等困境,实现体育领域中社会分配正义的价值诉求以及保障国民的体育基本权,应当通过健全完善发展规划法、财政法、税法及金融法等宏观调控法加以克服。
【关键词】宏观调控法 农村体育公共产品 有效供给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09BTY022); 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13YBA268); 吉首大学服务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特色专业群建设项目(JDTKY002)
【所属期刊栏目】财经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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