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标题
  • 作者
  • 关键词

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路径

2015-06-26分类号:D922.2;F812.2

【作者】卢洪友  张楠  
【部门】
【摘要】1.科学界定政府事权范围。以法治原则规范政府、市场和社会各自的职能范围,合理界定政府事权。政府天然具有干预市场的内在倾向,由于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惯性,中国更甚。按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本原则,在《宪法》框架下,以《预算法》及各单项公共事业法律法规(如教育法等等)为基础,明确界定政府事权范围,并以"正面清单"约束政府,对政府而言是"法无许可不可为",对各类市场主体而言则是"法无禁止即可为"。2.合理、具体划分政府间事权。在明确政
【关键词】支出责任  事权范围  政府间事权  法治原则  《预算法》  体制惯性  职能范围  主体税种  公共事务治理  市场主体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研究参考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