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所转制是否影响审计定价策略——来自我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2015-09-28分类号:F233;F239.4
【部门】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员办事处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摘要】本文以我国财政部推动的会计师事务所向“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转制契机,采用事务所转制前后审计的同批客户公司为样本,探究事务所转制是否影响审计定价策略。研究发现:整体而言,事务所转制后的审计费用率没有显著上升,即转制并未普遍增加公司审计费用负担;然而,针对高风险客户的审计费用率在转制后显著上升,尤其是在转制导致法律责任直接强化的合伙人审计中,而且这在本土事务所或法制建设水平较高的地区更加明显;但针对低风险客户的审计定价策略,则不存在上述变化。就此而言,“特殊普通合伙”转制增强了事务所的法律责任与风险意识,优化了审计定价策略,这将有助于改善我国审计市场竞争环境,促进会计师事务所持续做大做强,推动审...
【关键词】事务所转制 法律责任 客户风险 审计定价策略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审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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