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学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划的必要调整
1997-09-10分类号:G643
【部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
【摘要】我国法学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划的必要调整●曾宪义为适应国家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数千名专家学者,对原《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必要的调整与修订。经过一年多的反复论证和酝...
【关键词】高层次人才培养 专业目录 硕士学位 曾宪义 法律思想史 二级学科 教育发展规律 评议组 法律史学 中国人民大学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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