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高等教育区域性合作的基本原则
2015-02-15分类号:G648.9
【部门】广西民族大学  
		【摘要】中国与东盟的合作与交流由来已久,拥有坚实的基础。为了推动中国—东盟高等教育区域性合作的深入展开,双方应注重秉承尊重差异原则、平等互惠原则、协商一致原则、非歧视原则、优势互补原则,以推动双方的共同发展。
		【关键词】中国  东盟  高等教育  区域性合作  基本原则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教育学青年课题:中国—东盟高等教育区域性合作研究(CIA110145)
		【所属期刊栏目】高等农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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