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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基础课程为例论高校法律通识课程课堂教学改革

2015-04-01分类号:G641

【作者】刘淑娟  
【部门】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教学部  
【摘要】高校阶段是形成价值观念的重要阶段,也是形成良好的个人素质与法律意识的重要时机,法律的学习对于学生进入社会工作以及日常的生活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高校需充分结合不同专业对法律知识的不同需求,分别设定法律课程,完善教学内容,并通过多媒体和案例分析的运用,增加课堂互动与讨论,提高教学效果,促进学生逻辑思维能力与沟通能力的提升,保障教学改革顺利开展。
【关键词】高校法律课程  课堂教学  法律基础  改革
【基金】2014年度湖南省教育厅普通高校教学改革研究立项资助课题“民办大学通识性课程参与式课堂教学改革研究——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为例”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批准号:湘教通[2014]101号,项目编号:540)
【所属期刊栏目】教育与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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