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办学校实施分类管理需要智慧和耐心
2015-04-10分类号:G47
【部门】上海市教科院民办教育研究所
【摘要】近期,教育部鲁昕副部长在长春召开的"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联盟第二次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要对民办学校进行"分类管理,差别化扶持",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实行非营利导向,并加强对营利性教育机构的监管,因为"教育是公共产品、教育是公共服务、教育是公益性事业"。对民办(私立)学校实施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类管理,是不少国家及地区的通行做法。现实中,"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人定位,让民办学校遭遇身份尴尬。一方面,因为不是企业,故很难做到真正
【关键词】公益性事业 社会力量办学 性教育 企业单位 民办教育 工作会议 举办者 自主办学 办学者 办学自主权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教育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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