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育自由的尺度及实现
2015-04-30分类号:G40
【部门】西南大学教育学部
【摘要】教育自由是一种价值,反映的是教育实践活动中客体的属性和变化与主体需要之间相一致的程度。教育自由是学校自主办学的核心要义,是教师教学自由的前提条件,也是学生个性发展的重要保障。依据教育自由的主客体关系,教育实践活动中的主体尺度是发展性尺度,表现为不妨碍个体发展与不损害他人自由;客体尺度是规范性尺度,表现为传递国家民族意识和维护公共利益。教育自由的实现需要消除主体对自由的需要与客体对自由的限制之间的紧张关系,其可能实现的路径为:尊重个人的教育自由主张,培养主体实现教育自由的能力,为教育自由提供制度保障。
【关键词】教育自由 发展性尺度 规范性尺度
【基金】重庆市首批“两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资助项目
【所属期刊栏目】高等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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