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营改增”计税方法探讨
2015-05-05分类号:F812.42;F832
【部门】广西佳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摘要】国际上对金融业征增值税存在多种模式和办法,但难以直接适用于我国,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规定金融保险业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与征收营业税相比没有实质改变,造成重复征税和增值税抵扣链条不完整,值得商榷。因此,应根据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和金融业的实际情况,对金融业广泛开征增值税及计税方式进行深入探讨。
【关键词】金融业 营改增 计税方法 税率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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