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实体的税收协定优惠待遇分析
2015-06-01分类号:F811.4
【部门】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
【摘要】一、基本案情原告美国S公司是一家住所位于美国的公司,持有德国居民公司50%的股份。美国1997年实行的打勾规则(check-the-box rules)允许纳税人选择以一个法人的身份纳税,或作为一个透明的实体,把所得分配给成员并由成员纳税。S公司选择了后一种方式,本身不需缴纳美国公司所得税,它的所得是否缴税取决于股东是否缴税,因此成为受美国《国内收入法典》S节所规制的公司。2008年,
【关键词】税收协定 公司所得税 打勾 双重征税 受益所有人 纳税主体 预提税 国际重复征税 非居民企业 外国企业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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