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险业服务于国家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路径
2015-04-20分类号:F842;D630
【部门】南京审计学院金融学院
【摘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将现代保险服务业上升到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保险业的发展要立足于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保险功能回归到经济补偿机制和强化风险管理核心功能,这既是保险服务业能够服务于国家社会治理的原因,也是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基本要求。保险服务业要根据政府和市场对保险服务业的需求,充分利用政府的相关税收优惠和扶持政策,积极参与政府公共服务采购、保障民生和协助企业提质增效,并通过不断提高自身的信用体系建设和风险管控能力,在做大做强保险业的同时,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关键词】保险服务业 国家治理体系 社会治理现代化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保险研究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