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融资租赁行业“营改增”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路径
2015-01-20分类号:F832.49;F830.42
【部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 河北经贸大学
【摘要】2012年,上海率先实行"营改增"后,融资租赁行业从征收5%营业税变为按17%征收增值税,且实行增值税实际税负超3%即征即退。但在融资租赁行业中,"直租"业务和"回租"业务存在实质差别。如何完善我国融资租赁行业"营改增"中存在的问题,如何完善政策和税收征管是应关注的焦点。
【关键词】融资租赁 营改增 完善路径
【基金】河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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