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的债务违约研究(1912-1936年)
2015-03-15分类号:F812.9;K26
【部门】安徽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 安徽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摘要】政府债务违约属于财政现象,它是政府削减债务的主要方式之一。1912-1936年间中国出现了连续的政府债务违约,其表象是政府连续的债务整理。从内债规模来看,当时债务负担率较低,人均债务负担较轻,社会上存在着吸纳较多内债的潜力;而债务依存度非常高,表示政府财政支出过度依赖内债。定量研究显示,当时的债务市场未能很好地与金融市场整合,不受金融季节波动的影响。定性研究显示,内债高息发行且用于非建设性开支过大,逆向软预算约束的赤字财政政策等政治因素是影响内债不能顺利偿还的重要原因。加上政治、经济社会等其他因素的存在,近代中国政府必然会选择债务整理。
【关键词】民国时期 内国公债 债务违约
【基金】“安徽师范大学博士科研启动金项目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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