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中央与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机制研究
2015-01-16分类号:F812.2;D922.21
【部门】安徽省财政厅
【摘要】我国1994年推行分税制改革初步形成了我国分税分级财政框架,但改革并未对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事权与支出责任作出明确划分,并且很大程度上保留了旧体制的特征。这样势必会出现中央和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不适应的矛盾。本文通过对我国中央和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现状和问题的研究,借鉴财税改革的历史和国外先进经验,试图解决"为什么改"、"怎么改"和"改成什么样"这三个问题,为建立完善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税体制提出意见建议。
【关键词】事权与支出责任 相适应 机制研究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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