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国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模式选择——基于巴西、印度和印度尼西亚的比较
2015-03-01分类号:F811.4
【部门】南京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
【摘要】中国之外人口最多的三个发展中国家——印度、印度尼西亚(以下简称印尼)和巴西,目前实施的都是世界上盛行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个税)制度,其中印度和巴西是半综合税制,而印尼是半二元税制。为了适应公平与效率兼顾的个税改革趋势,并便于与现行分类税制相衔接,我国宜选择大分类、小综合的半二元税制。在税前扣除上,应充分考虑纳税人的基本生计负担及取得相关收入的成本、费用和发生的损失;在征管方式上,应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相结合,使大部分纳税人免于纳税申报。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 分类所得税 半综合所得税 二元所得税 半二元所得税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威慑风险;激励机制与高收入个人税收不遵从规制”(项目编号:70973050)的后期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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