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人民币可自由兑换
1997-05-01分类号:F832.6
【部门】湖南省中国人民银行湘潭分行 邮编:411100
【摘要】继1994年实行外汇体制改革的基础上,1996年7月我国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买卖纳入银行结售汇体系,取消了尚存的经常项目下的汇兑限制。年底,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行长戴相龙做出承诺,宣布从12月1日起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8条款义务,实现了经常项目可兑换。这一举措受到了国际国内社会的普遍欢迎,同时也引起了社会群众的广泛关注。时下有不少人提出疑问: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是否意味着实现了人民币可自由兑换?对此问题,回答当然是否定的。但为了使关心外汇体制改
【关键词】外汇买卖 人民银行总行 外汇体制改革 货币兑换 外汇收支 外资政策 汇率并轨 资金转移 可自由兑换货币 本国货币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对外经贸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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