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试验区公司股东出资义务履行的困境及对策
2015-07-20分类号:F752.8;D922.291.91
【部门】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
【摘要】从上海自贸试验区公司的实践来看,公司资本制度改革后股东出资义务履行的不确定性、违反出资义务的"便捷性"等新挑战正在"旧困境"的基础上涌现。按照《公司法》"宽进严出"和"更加注重事中、事后监管"的改革要求,以股东出资责任制度为中心,构建督促、约束股东出资义务履行的事中、事后规则体系,或将是解决股东出资义务履行之困境的最佳途径。上海自贸试验区在探索股东出资责任制度的构建时,需要结合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等情形,并借鉴欧美国家在扩大投资者出资自由时均伴随着强化相关主体法律责任的做法,做进一步的创新。
【关键词】上海自贸试验区 资本制度改革 股东出资困境 责任机制构建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外国经济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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