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损合同中无标的资产会计处理的探讨
2015-01-05分类号:F275;F233
【部门】江苏连云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计财处
【摘要】CAS13应用指南对亏损合同无标的资产情况下的会计处理规定得比较笼统,本文认为继续履行合同而造成的损失应计入管理费用,待产品完成生产后再计提减值损失;如果选择违约支付违约金,应将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这样处理更符合实际情况,合理地反映了企业的实际损失。
【关键词】亏损合同 无标的资产 管理费用 营业外支出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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