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成本观测法来规制企业
2015-01-15分类号:F275.3;F224
【部门】法国图卢兹大学产业经济研究所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文章认为,当供应商对项目的成本信息有更多的了解,且在成本削减方面进行了投资时,会计数据在规制契约或政府采购契约中的运用便显得尤为重要。文章的主要结论是,在风险中性的假设下,供应商给出一个预期成本,便可以得到一个在成本超支方面具有线性性质的激励契约。随着供应商给出的预期成本的减小,固定价格契约将成为最优契约。此外,文章还对技术选择和收益率规制机制的使用等问题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供应商 成本观测法 规制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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