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转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的思考
2015-07-10分类号:F275
【部门】忻州师范学院
【摘要】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将原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中第四类投资排除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范围之外,规定按照金融工具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如果出现各种原因导致的持股比例上升,使得持股比例达到或超过20%,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将金融资产转为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本文试通过具体案例,分析讨论从金融资产转为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是否需要进行追溯调整的问题。
【关键词】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权益法 追溯调整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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