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寡头垄断、环境管制与清洁技术的使用
2015-07-06分类号:F272;X38
【部门】河北师范大学商学院
【摘要】在一个由混合所有制企业和私营企业构成的混合寡头垄断市场,政府对企业的污染物排放进行环境管制,企业可以采用标准技术和清洁技术进行生产。研究结果表明,国有股份比例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价格的影响,取决于危害系数的大小。此外,清洁技术的使用提高了消费者剩余和社会福利。然而,清洁技术的使用在一定条件下对企业产生负的外部性,导致行业利润下降,而且排污许可价格也有可能上升,这都不利于激励企业采用清洁技术。
【关键词】混合寡头垄断 私营企业 环境管制 清洁技术 社会福利 排污权交易 节能减排 环境污染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1CGL039); 河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15457650D); 河北省高等学校社会科学研究2014年度基金项目(SQ141116)
【所属期刊栏目】河北经贸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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