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非农化风险及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研究——以哈尔滨市为例
2015-03-15分类号:F323.211
【部门】东北大学土地管理研究所 东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摘要】研究目的:探寻合理分配耕地非农化增值收益的方法,从耕地非农化风险角度构建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研究方法:联盟利益分配机制,模糊综合评价法。研究结果:在耕地非农化中,各权利主体所担风险从高到低依次为农民、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村集体;假设各权利主体参与征地行为是一种投资行为,各权利主体耕地非农化增值收益分配比例为中央政府占26%,地方政府占22%,村集体占17%,农民占35%;运用"联盟利益分配机制"测算耕地非农化各权利主体之间的增值收益分配比例是可行的。研究结论:以缩小征地范围、尊重农民意愿为条件制定征地补偿标准不仅体现补偿公平原则,也符合通过市场机制对农民进行补偿的改革方向。
【关键词】土地制度 耕地非农化 风险 增值收益分配 机制
【基金】教育部博士学科点基金博导类(20112325110007);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N130714001); 辽宁省教育厅项目(W2014048)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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