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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征房地产税与所有权无关

2015-03-26分类号:D923.2;D922.22

【作者】安体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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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土地使用权作为"用益物权",完全可以作为征税的标的物。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我国《物权法》明确规定:"用益物权人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可见,从法律的意义上讲,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是物权中用益物权的一种,居民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占有和使
【关键词】用益物权  房地产税  国有土地  不动产税  土地使用权  房产税  国有企业  政府层级  香港政府  批租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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