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制度的思考
2015-02-15分类号:D923.2
【部门】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
【摘要】不动产登记的前提之一是权利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如果不动产权属存在争议,争议不解决就无法进行登记,故权属争议的调处已成为影响不动产登记进度的瓶颈。因此,在构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同时,应当同时构建与完善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制度。现行调处制度存在的问题现行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制度,目前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一是法律位阶较低。现行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的程序性规定多为部门规章,不动产统一登记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 法律位阶 程序性规定 地役权 物权体系 农村土地承包 采光权 社会影响 登记程序 争议处理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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