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城市中心主义到统筹立法:饮用水安全保障立法理念的嬗变
2015-05-01分类号:D922.66;D922.68
【部门】广东海洋大学法学院
【摘要】城市中心主义立法理念导致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的制度供给严重不足。在城乡分割的二元对峙场景下,走出饮用水安全问题泥淖之根本在于立法理念的突破,即向饮用水安全保障统筹立法的方向转变。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统筹立法与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理论具有高度契合性;区际公平理论要求矫正饮用水安全保障立法存在的分配非正义、制度非正义和承认非正义;饮用水安全保障统筹立法以权利平等保障为最终依归。在城乡统筹立法理念下,应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的综合管理模式、突出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权利保障、完善和建构适宜的法律制度并确立城乡均衡化的融资保障机制,以实现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一体化。
【关键词】饮用水安全 统筹 饮用水安全保障统筹立法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生态利益衡平的法制保障研究”(12BFX120); 广东省高校优秀创新人才培育项目“广东海洋外来物种入侵现状及立法研究”(wym11091)
【所属期刊栏目】生态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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