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解除的劳务派遣合同能否要求继续履行
2015-03-08分类号:D922.5;D920.5
【部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摘要】案情简介黄某于2010年7月19日入职某外服公司,签订了期限为2010年7月19日至2013年7月19日的劳动合同,约定将黄某派至某汽车公司工作,派遣期限同劳动合同期限。黄某在某汽车公司工作至2012年8月7日。当日,某汽车公司以其工作期间存在旷工,已经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为由向其发出《解聘通知》。同日,某汽车公司亦向外服公司发
【关键词】劳动合同 外服 用工单位 派遣单位 涉他契约 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协议 录用条件 日至 因工负伤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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