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因“集体活动”发生的事故伤害为工伤
2015-04-08分类号:D922.5;D920.5
【部门】江苏省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摘要】案情简介茅某,男,54岁,系A公司的锻压气锤操作工。2014年1月5日,在参加A公司安排的年夜饭中猝死。茅某儿子作为申请人向A公司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争议焦点吃年夜饭是否是单位组织的强制性集体活动,在集体活动中发生事故伤害能否被认定为工伤?案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单位死亡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有四种情形: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是工作时间前后在工
【关键词】集体活动 事故伤害 工作时间 吃年夜饭 工作原因 案例分析 劳动争议案件 克扣工资 劳动合同 争议焦点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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