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怠停工”引发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要点
2015-01-08分类号:D922.5
【部门】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摘要】法律的生命不在于制定而在于实施。如何在经济环境不断变化的司法实践中,通过细致的考量与平衡来达到劳动者与企业之间劳动关系的动态和谐,就成为摆在作为司法者的法官面前一道颇具挑战的考题。笔者通过在2013年判决的发生在苏州高新区三个企业的劳动争议系列案件中,选取四个案件作为剖析对象,对因"怠停工"等涉及劳动者群体性事件所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在处理过程中应把握的要点做以简要分析,旨在平等保护劳动者及
【关键词】劳动争议案件 群体性事件 苏州高新 处理过程 司法者 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 工会联合会 动态和谐 举证责任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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