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发展权的经济分析与配置设计——以北京市平谷区为例
2015-04-10分类号:F301
【部门】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海淀分局
【摘要】采用综合分析法从土地规划干预的视角对土地发展权进行了经济分析,在此基础上以北京市平谷区为例进行土地发展权的定量配置设计,研究结果表明:(1)在政府有效干预下,土地用途转换所带来在农业用途基础上的价值增值即为土地发展权价值;(2)平谷区土地发展权初始配置为每公顷非基本农田土地发展权数量为0.35个,每公顷基本农田土地发展权数量则为1个,二者均有10%属于国家所有;(3)政府对土地利用干预是土地发展权存在的前提,显现了土地发展权的价值,土地发展权制度的设立又是政府干预的补充;(4)土地发展权在土地所有者和国家之间分配,国家的份额比例相对较小。
【关键词】土地发展权 规划干预 经济分析 配置设计 平谷区 北京市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1BJY092)
【所属期刊栏目】地域研究与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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