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为什么成为农地产权的主体——基于产权理论的历史考察
2015-07-25分类号:D922.3;F321.1
【部门】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摘要】在中国,农户在农地产权中的主体地位,不仅具有历史必然性,而且具有现实合理性。本文从社会演化、法律规制、心理建构与农业特性四个维度,分析农户产权主体地位的生成机理、发生机制与制度效率。文章强调,深化农户产权主体地位的认识,对于农地制度变革与农业经营方式的创新,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关键词】农户 产权主体 农地制度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农村土地与相关要素市场培育与改革研究”(编号:71333004); 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中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编号:IRT-14R17);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产权垄断;禀赋效应与农地流转抑制”(编号:13CJL048); 广东省育苗工程项目“农地流转抑制问题:一个理论框架及其实证分析”(编号:2013WYM-0005); 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食品安全与农户技术选择行为及其诱导研究”(编号:2013B020314012)的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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