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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保法》对保险领域的影响

2015-03-20分类号:D922.294

【作者】范庆荣  
【部门】武汉大学法学院  
【摘要】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保险领域纳入调整范围,其意义深远。在具体制度上,新《消保法》对经营者对于格式合同的提示说明义务做了修改。它细化了保险人提示义务的范围,并对说明义务的履行方式有所启发。网购保险可考虑适用无理由退货制度。进一步而言,可以建立适用于保险(金融)领域的"冷静期"制度。
【关键词】《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保险  提示说明义务  无理由退货制度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保险交易中信息不对称的法律规制研究——以保险消费者保护为中心》(14YJC820057)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保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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