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程序中债务人的环境责任——国外司法实践与公共政策分析
2015-02-10分类号:D922.291.92
【部门】浙江警察学院法律系
【摘要】破产法和环境法是美英等国非常重要的法律,破产法的目的在于给与债务人新的重整机会和破产财产的价值最大化以供债权人分配;环境法的目的在于预防和修复污染,保护环境。在破产程序中,如债务人负有环境责任,则两个法律发生了冲突:对于清理费用是否会构成破产债权、修复命令和禁令是否可执行以及破产时受托人是否可以放弃财产,司法实践中有不同的解释,产生不同的标准,削弱了法律的确定性,削弱了污染者付费原则,对此需要进行公共政策分析。
【关键词】破产债权 自动冻结 清理费用 禁令 放弃 公共政策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商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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