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非金融领域反洗钱制度
2015-05-01分类号:D922.281
【部门】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下简称《反洗钱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首次从法律层面对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履行的反洗钱义务作出规定。同时,《反洗钱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特定非金融机构的范围、其履行反洗钱义务和对其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但目前针对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的相关规定仍未能出台。近年来,洗钱及相关犯罪活动向特
【关键词】非金融机构 反洗钱义务 《反洗钱法》 反洗钱制度 反洗钱立法 主体范围 反洗钱工作 可疑交易报告 现金交易 客户身份识别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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