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社交金融的法律规制——由“微信红包”引发的思考
2015-08-15分类号:D922.28
【部门】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摘要】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普及带动了我国互联网社交金融的创新发展。国家在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同时,也应当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法律规制。以"微信红包"为代表的互联网社交金融产品所产生的资金沉淀、技术安全风险、匿名交易风险、流动资金税费缴纳及其可能引起的互联网金融犯罪等法律问题不容忽视,可从建立沉淀资金专有账户管理机制、降低互联网技术安全风险、保证互联网社交金融产品交易的规范性、明晰互联网社交金融所得税法律地位以及加大对互联网社交金融犯罪的打击力度等方面着手,通过有效的法律规制,促进互联网社交金融健康成长。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微信红包 微信支付 社交金融 法律规制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新时期金融变革中的消费者保护研究》(项目编号:12AFX012)的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南方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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