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如何处理
2015-07-08分类号:D920.5;D922.182.3
【部门】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摘要】案情简介陈某等5名职工分别在2001年4月至2003年2月间到某动力机械公司工作,公司为其参加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工伤保险,未参加失业等保险。多年来,该公司一直处于良性发展阶段,没有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2013年底以来,公司因受下游企业影响,生产任务严重不足,经常拖欠职工工资,严重时连续三个月没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2014年9月10日,又到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了,公司在还没有支付6、7月份工资的情况下发出通知:因公司资金紧张,8月工资推迟发放。陈某等人
【关键词】医疗保险待遇 劳动合同 动力机械 工伤保险 劳动报酬 医疗保险费用 养老保险 发展阶段 生产任务 劳动保障监察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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