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信息收集和使用的基本原则探讨
2015-05-14分类号:D913
【部门】北京物资学院
【摘要】信用信息收集和使用的基本原则既是保护信息主体权益的需要,也是规范信用行业相关机构业务的需要。保护个人隐私和保障公平的原则最为根本,该原则要求那些纳入个人隐私和影响公平授信的信息不能随意被搜集,更不能作为个人信用评估模型的变量。证据原则能规范搜集与保存个人信用信息的机构行为,防止任意搜集个人信息。知情权原则是对信息主体了解那些信用信息被搜集的保障。不利行为通知原则针对的是更为敏感的负面信息。异议权原则是维护信用信息准确性之必需。这些原则的贯彻更需要搜集和保存信用信息专业机构、授信机构的配合,并应成为其法定义务。
【关键词】信用信息 隐私权 知情权 异议权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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