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应用型”法学本科案例教学存在的偏差与矫正
2015-09-01分类号:D90-4;G642
【部门】平顶山学院政法学院
【摘要】"应用型"法学本科教学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为大部分高校法学院系专业培养目标的定位取向。文章在准确界定"应用型"法学本科教学的内涵、宗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分析了当前"应用型"法学本科案例教学中存在的偏差及其表现,并针对"应用型"法学本科案例教学的偏差,提出了五点具体改进建议。
【关键词】“应用型”法学本科教学 培养目标定位 案例教学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教育与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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