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违法不当行为及其问责机制
2015-07-15分类号:D63;D922.1
【部门】山西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摘要】现行法律中,只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有一条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的规定,且模糊笼统,不足以约束和指导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工作。文章试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不作为和政府信息公开失泄密问题两个方面,梳理并分析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实践中可借鉴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论述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违法不当行为及其应承担的责任,指出我国现行政府信息公开问责机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政府信息公开 责任追究 问责机制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信息支援的法律制度研究”的成果,项目编号:12BTQ035
【所属期刊栏目】情报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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