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制性质、地区差异与上市公司所得税税负关系研究——兼论新所得税政策实施效果
2015-04-05分类号:F276.6;F275;F812.42
【部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摘要】税负差异一直是各国政府致力解决的问题,由于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以及地区发展的差异,存在着两种税负差异,即不同所有制和不同地区间的税负差异。为考察这两方面的差异,本文以2004~2011年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为样本,计算了上市公司所得税负的所有制差异和地区差异,并运用面板数据模型估计了这种差异的大小。结果显示:我国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区的企业所得税负存在较大差异,地方国企税负远远高于民营企业和央企,央企税负小幅低于民营企业;中部地区所得税负最高,东部地区次之,经济特区税负最低。此外,本文简要讨论了新所得税法政策的实施效果,发现新的所得税法对于缩小所有制、地区之间的税负差异有较大的作用。
【关键词】所得税税负 所有制 地区 ETR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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