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公共受托责任的廉政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研究
2015-01-21分类号:D262.6
【部门】梧州学院
【摘要】我国现有的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尚处于一种封闭状态,主要依托于纪检监察机关和党政机关。从公共受托责任的视角看,现有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只解决了政府内部的受托责任问题,政府作为廉政风险管理的主体,其对社会公众所承担的外部受托责任既未界定也未解除。因此,迫切需要建立一个基于公共受托责任的廉政风险管理信息披露机制,以有效界定政府部门和公共管理者的廉政风险管理外部受托责任,并通过社会公众的评价和监督来实
【关键词】廉政风险 公共受托责任 信息披露机制 风险防范体系 公共管理者 监察机关 封闭状态 风险管理 管理报告 防范问题
【基金】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反腐倡廉建设理论研究专项课题“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问题研究”[2014ZJ09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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