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新政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处理阐释
2015-04-05分类号:F275;F233
【部门】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
【摘要】2014年10月,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该文件的执行使得采用新折旧政策的企业在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依据上产生暂时性差异。本文将探讨企业如何对该暂时性差异进行会计处理以及如何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关键词】固定资产 加速折旧 暂时性差异 所得税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月刊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