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须以三方合作原则为基础
2015-05-15分类号:F249.26
【部门】南京大学法学院
【摘要】近年来,由于我国经济发展速度放缓,劳动关系问题越来越复杂。尤其是2014年以来广东等地大规模群体性劳动争议多发,加强社会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十分迫切和必要。劳动关系的协调不能再局限于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而是需要从就业促进、收入分配、社会保障、集体协商等更广阔的角度进行综合调控,否则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就只能沦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式的应急机制。2015年3月21日《中共中央
【关键词】和谐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问题 劳动关系协调 劳动争议 综合调控 经济发展速度 收入分配 脚痛 劳动立法 工会代表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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