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制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完善建议
2015-08-10分类号:F233
【部门】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中国本土符合条件的事务所按照《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明确要求开始采取各种措施逐渐向特殊普通合伙过渡,以符合该组织形式的实质要求。特殊普通合伙转制对事务所内部治理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与内部治理的关系。完善的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基于规范合理的事务所组织形
【关键词】会计师事务所 普通合伙 资产评估机构 注册资产评估师 国家税务总局 监督管理办法 所有权结构 专业技术委员 非执业会员 公认会计原则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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