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嵌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区域环境审计实践及其评价
2014-11-28分类号:X196;F239.47
【部门】河海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 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
【摘要】常规的环境审计往往针对具体的项目,没有很好地与环境受托责任承担者的个人责任联系起来,这不仅不能完整地评价政府及其官员对环境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而且会导致环境责任的弱化。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对本地区环境保护负有首要责任。在对党政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理所当然地要包括领导干部对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近年来,苏州市审计机关探索将区域环境审计纳入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当中。这不仅符合经济责任审计的原有内涵,而且有助于促进领导干部转变政绩观念、强化环境保护意识,更好地履行环境受托责任。苏州的嵌入式区域环境审计实践对于我国探索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环境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 环境受托责任
【基金】审计署2014至2015年度重点科研课题“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项目批准号:14SJ01003)的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审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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