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互联网消费中个人金融信息的刑法保护
2015-07-15分类号:D924.3
【部门】广西财经学院法学院
【摘要】随着互联网消费在我国的迅速发展,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公民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方面的监管,刑法也应当修正在严重侵犯公民个人金融信息的犯罪规制方面所存在的漏洞;互联网市场只有平衡对商业利益的追求与对公民私权的保护,才真正符合经济上的自由主义;在互联网消费中实现对公民个人金融信息的刑法保护,既需要完善相应刑事立法,还应建立刑事司法与行政监管的有效合作机制。
【关键词】互联网消费 个人信息保护 个人金融信息保护 刑法
【基金】2015年度广西高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我国个人金融信息的刑法保护研究》(项目编号:KY2015YB275); 广西财经学院2014年度校级课题《刑法视野下我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研究》(项目编号:2014B058)的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南方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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