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住宅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应如何登记
2015-08-15分类号:D923.2
【部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摘要】问题某村村民甲原有一处宅基地,后因继承取得该村另一处宅基地的使用权及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但一直闲置。后同村村民乙与甲协商,出资购买该闲置宅基地上的房屋。现该村正在开展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请问对于该处宅基地应如何登记?
【关键词】继承取得 农村住宅 国土资源 农村建设用地 用地政策 县级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登记 土地资源 受让人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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