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至四级因工伤残职工的工伤待遇能否一次性支付
2015-02-08分类号:D922.5;F842.616
【部门】福建省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摘要】案情简介郭某某1973年4月出生,为福安某电机配件公司职工,该公司未为其办理工伤保险。2012年5月,郭某某在上班途中被一辆货车相撞致残。宁德市人社局认定郭某某所受的伤害为工伤,公司不服提起诉讼,经过一审、二审,宁德市中院维持了郭某某为工伤的决定。2013年1月17日,宁德市劳
【关键词】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 四级 参保企业 伤残津贴 停工留薪期 伤残补助金 工伤补偿 人社 提起诉讼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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