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人口农村闲置宅基地处理的现有法规及其调整
2015-06-15分类号:D922.3;F321.1
【部门】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摘要】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背景下,随着农村进城人口的增多,农村宅基地闲置问题越发严重。我国现行宅基地法律法规虽明确规定宅基地产权归集体所有,但却缺乏合法有效的腾退机制和流转机制。对此,应尽快调整现行相关法规,将农村闲置宅基地的退出和流转机制构建纳入我国农村宅基地产权法律制度的变革之中,保障进城人口闲置宅基地得到及时、合法、有偿和顺畅的流转。
【关键词】进城人口 闲置宅基地 现有法规 调整
【基金】河北省“三化”及其协同发展研究基地项目“现代化浪潮下古城城镇建设与古建筑文化的融合方式探索”(项目编号:SHJD2014C07)
【所属期刊栏目】农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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